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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加强“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宣传活动的通知
2011-11-25 00:00:00 返回列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集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意见》(鄂教基〔2011〕27号)精神和10月8日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推进会议精神,为深入推进“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以下简称“比教学、访万家”)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省教育厅决定加强活动的宣传力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思路 

     在“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宣传过程中,要重点体现师资队伍建设过程中回归本职,体现本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提高教师职业道德修养的主题,对湖北探索建立科学的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规范评价制度,试点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制度,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打造德艺双馨的教师队伍,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等举措进行多角度展示,为湖北教育尤其是基础教育的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活动的意义

     这项活动是教育系统“三万”活动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贯彻落实今年8月3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是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精神的重要举措;是加强教育和社会沟通的桥梁;也是探索建立中小学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规范评价体系、进一步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基础性工作。

     (二)宣传活动的目标

     围绕新目标:“比教学”就是比专业素质,“访万家”就是加强教师职业规范。从这两个方面切入,探索和构建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教师成长规律的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规范评价体系。

     建立新机制:通过全员参与、全科覆盖和全过程评价,特别强调业内同行和社会的认可,探索建立促进教师专业素质和职业规范的评价机制,探索建立教师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制度。

     实施新课改:体现新课改“以学生为中心”的理念,通过“比教学”,继续探索和推进“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通过“访万家”,了解和关心每一个学生,关注学生不同特点和个性差异,发展每一个学生的优势潜能。

     提高新技能:突出展示教师教会“学生学”的技能。出台政策,引导教师回到教学本身,以课堂教学为根本,做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三)宣传活动的组织情况

     校级教学比武――重点是全员参与,岗位练兵。在组织教师“练兵”,即日常的“讲课、说课、评课”过程中,建立学习共同体,倡导集体备课、集体评课与专业引领,尽量做到不让一位教师掉队,“一个都不能少”。组织媒体走进学校、深入课堂,通过县、校级教学比武的组织实施情况以及教师参与的典型(案例),重点报道活动的全员性特点,以及由此建立的校本研修、开门听课、教学反思、集体备课等相关制度建设。

     县(市)、市(州)、省级教学比武――重点是比教学技巧,以“裸讲”为主。重点宣传报道各地确保教师全员参与、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立教师评价体系等方面的制度创新,包括激励办法与约束措施,考核办法与评价结果的综合运用,优秀与骨干教师的示范与引领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实际效果等。

     教师家访――重点是全体教师面对面访问所有学生家庭,还包括局长访学校、校长访教师等。重点报道家校沟通、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建立家校合作的机制、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吸收家长和社会意见,改进和规范办学行为,践行职业规范、提高教书育人水准等情况和典型。

     (四)宣传重大活动和典型案例

     根据各地、各学校推荐的典型学校和典型教师,组织媒体重点采访,推广典型做法,产生示范效应。

     关注各地在推进过程中形成的创新型制度,组织媒体深入采访,探讨推广价值。

     (五)宣传活动成效

    组织媒体宣传“比教学、访万家”活动开展过程中取得的成效,包括教师专业进步、学生成长和家长、社会各界评价等。

     三、宣传机制

     (一)搭建平台,广泛宣传

     1、各市(州)教育局应根据工作进展,在活动启动、推进以及总结表彰等重点环节,策划新闻事件,充分运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简报等各种媒体,全方位、长时间、多形式地广泛宣传“比教学、访万家”活动。

     2、各市(州)教育局积极编发“比教学、访万家”活动专题简报,及时反映活动开展情况和本地亮点特色。

    (二)省级统筹,市县联动

     省教育厅建立市、州教育行政部门新闻宣传通报机制,要求市、州教育局从今年10月至明年6月,每月月底汇总上报各地各校开展“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新闻宣传情况,包括报纸、电视、网络媒体的报道情况、向省教育厅提供信息情况及编发简报情况等,由省教育厅汇总通报,并向市、州政府分管领导和教育局长寄送。

     (三)明确职责,量化目标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积极向省教育厅相关处室上报各地各校 “比教学、访万家”活动开展情况,以及组织开展重大活动、特色活动的情况,推荐工作经验和典型。除报送简报外,市、州教育局每周提供有宣传价值的素材不少于2条。若市、州教育局的两项活动分别由两个科室牵头负责,信息报送和联络则由两个科室分别对应省教育厅相关处室,若两项活动归口一个科室负责,则由该科室统筹协调,向省教育厅相对应的处室报送信息和材料。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责任到人,定期协调

     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新闻宣传、信息报送和上下联络。负责人名字和联系方式要报省教育厅。

     (五)强化考核,定期通报

     省教育厅将把各市州“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宣传情况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要把宣传工作与活动的组织工作一并规划、一并实施、一并考核。省教育厅将按月通报各地“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包括上报信息和宣传素材的情况、省厅采用情况、省级及以上媒体报道情况。

     四、工作要求

     1、各市(州)教育局关于“课内比教学”的新闻素材和简报素材,请报教育厅基教处。联系人:钟山、刘期锡,电话:027―87328063,邮箱:knbjx@e21.edu.cn

     2、各市(州)教育局关于“课外访万家”的新闻素材和简报素材,请报教育厅教师处。联系人:田明华、姜海,电话:027―87328062,邮箱:kwfwj@e21.edu.cn

     3、各市(州)教育局关于当月本地媒体对“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宣传报道情况,请于当月月底前报教育厅办公室。联系人:罗曼,电话:027―87328101,邮箱:tbgs@e21.edu.cn

     4、请各市(州)教育局于10月30日之前汇总报送10月份之前的媒体宣传情况、简报编发情况和素材提供情况及采用情况。联系人:罗曼,电话:027―87328101,邮箱:tbgs@e21.edu.cn

 二O一一年十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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