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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专项督导检查的通知
2011-11-25 00:00:00 返回列表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为深入推进“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进一步贯彻落实10月8日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推进会议精神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省教育厅将于10月底对全省各市州开展“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导检查。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督导检查时间

    10月14日――30日。具体检查时间由各检查组与市州联系安排。

    二、督导检查主要内容

    以全省中小学“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推进会、鄂教师[2011]7号和鄂教基[2011]27号文件精神为主要依据,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一)组织领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总负责、亲自抓;有关科处室职责明确、分工具体;校长是活动的具体组织者,是“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第一责任人等。

    (二)活动方案。活动方案“三全”的具体要求,即学校全部参与、教师全部参与、对学生家庭全部进行家访;方案公开公示的具体要求,即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方案要征求学校的意见,学校制定活动和评价方案要征求教师和家长的意见,活动方案要及时公开公示等;兼顾城乡的具体要求,即在开展评比活动时,优秀名额中农村教师要占有一定的比例,各个比赛层面参照农村教师人数比例确定相应农村教师获奖比例等。

    (三)活动落实。“比教学”要立足教学常态、立足岗位练兵,做到内容明确、形式多样、评价多元等;“访万家”要建立校领导访教师、教师访学生的具体制度,要求覆盖全部学生家庭,明确家访主题,做好访前培训,规范纪律要求等;发挥电教、教科研等机构在“比教学、访万家”活动中的作用;推进“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典型经验或工作特色等。

    (四)督办考核。采取领导督办、专班督办、简报督办、专题督办等多种形式,狠抓落实的具体情况;建立完善活动的具体考核制度和评价制度等。

    (五)宣传工作。通过媒体宣传、简报宣传、基层宣传、上报信息等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比教学、访万家”活动的内容和效果。

    三、督导检查方式

    督导检查由厅领导带队,机关有关处室负责人、有关专家和部分市(州)教育督导负责人参加。每个市(州)抽查2-3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3-5所学校(兼顾小学、初中、高中和城乡)。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江汉油田参照以上要求,抽查所属乡镇和学校,抽查的县(市、区)、乡镇和学校名单,由各检查组确定。 

    (一)听汇报。听取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工作汇报,了解区域整体实施情况。

    (二)实地查看。了解各地、各校营造活动氛围情况,活动方案公开情况,活动落实到基层中小学、落实到常规课堂的情况等;查看组织实施活动的方案、文件、档案资料、教师家访手记等。

    (三)座谈访问。召开教师、家长、学生等座谈会,了解“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反映和成效;随访学生、家长、教师、教职工等有关人员,了解活动的开展情况,听取对活动的意见和建议等。

    (四)随机调查。采用电话调查、信函调查、网络调查等方法,了解活动落实的真实情况,提高督导检查的效果。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要认真做好自查,坚持实事求是,讲真话、报实情,力戒弄虚作假,力戒走过场。自查工作既要总结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也要客观报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做到肯定成绩、总结经验,正视问题、找出差距,使本次专项督查成为推进“课内比教学、课外访万家”活动的契机和动力。

    (二)督查结束后,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将对专项督查结果进行通报,对发现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进行宣传推广,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联系人:刘世学

    联系电话:027-87328123

    E-mail:ddb@e21.edu.cn

 二O一一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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