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中学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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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全市“中国梦•黄冈梦•青春梦”微电影暨摄影创作大赛的通知
2013-07-25 00:00:00 返回列表

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学校:

    市委宣传部、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团市委决定于6月――10月联合举办全市“中国梦•黄冈梦•青春梦”微电影暨摄影创作大赛。为进一步深化“学创”活动,充分展现市直教育系统精神面貌,局机关和各学校(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参赛工作。

    为组织开展好参赛活动,现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1、设立了电教处且有工作人员不超过40岁的学校,每校须上报2件及以上作品(类型不限);没有设立电教处等专门机构但有从事电教工作且不超过40岁的教师的学校,每校须上报1件作品。

    2、各学校(单位)要动员具有电影制作和摄影兴趣、能力的40岁以下干部教师个人积极参赛。

    3、整个创作制作活动应在暑假完成,并按文件要求及时将有关资料和作品上报市教育局(装备电教办、党办)。

    4、各学校(单位)要为参赛处室和干部教师个人提供电教设备等器材和工作经费保障,并按每份作品200元的标准进行补助。

    请各学校(单位)于9月15日前将参赛作品集中报市教育局(装备电教办、党办),市教育局将组织开展评比工作,评出一二三等奖,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并选送优秀作品至大赛组委会。同时,对积极组织参赛工作且报送作品数量多、质量高、按时报送的学校颁发优秀组织奖。

    附件:关于开展“中国梦 黄冈梦 青春梦”微电影暨摄影创作大赛的通知及报名表

    承办科室:市教育局党办
    联系人:邓燕
    联系电话:8812801

中共黄冈市教育局党组
2013年7月3日 

关于开展“中国梦•黄冈梦•青春梦”微电影暨摄影创作大赛的通知 

黄青联发〔2013〕10号

各县(市、区)党委宣传部,广播电影电视局,武穴市广播电视台,团委,市直机关团工委,黄冈经济开发区团工委,各企事业单位团委,各大中专院校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充分利用新媒体唱响主旋律,积聚团结奋进正能量,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积极投身“四个大别山”建设,努力为实现“中国梦”、“黄冈梦”、“青春梦”贡献青春力量,按照“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团市委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国梦•黄冈梦•青春梦”微电影暨摄影创作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黄冈梦•青春梦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黄冈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共青团黄冈市委

    三、参赛对象
    在黄冈市内学习、生活、工作的18-40周岁青年(参赛者可以个人或者团体名义参赛)。参与本次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担任评审工作的专家除外。

    四、活动安排
    1.作品征集阶段:2013年6月―9月
    2.专家评审阶段:2013年9月底
    3.作品展示阶段:2013年10月
    4.终审表彰阶段:2013年10月底

    五、作品要求

    (一)微电影类
    1.通过微电影作品反映黄冈青年“劳动•奋斗•创造”故事,表达对“中国梦”的理解,对“黄冈梦”、“青春梦”的憧憬,对“我的梦”的追求等。
    2.作品名称自定,必须是原创作品。
    3.作品要求思想健康、积极向上且有青春的气息,有较好的精神面貌,有一定的思想深度,内容充实、生动,重点突出,无色情、暴力、血腥、酗酒等不良镜头。
    4.要求画面清晰连贯,有一定的拍摄和剪辑技巧,有完整的片头片尾,有字幕,画面清晰。
    5.影片时长20分钟以内。参赛作品片头字幕必须注明参赛作品名称,片尾字幕注明主创人员姓名及任职。
    6.作品形式和题材不限,剧情类DV短片,纪实类DV短片,动画类DV短片皆可。可以使用专业摄像机、家用DV、相机、手机等一切可用于拍摄的器材,但画面要保证清晰流畅;剧中独白、旁白、对白部分需要添加中文字幕。

    (二)摄影类
    1.通过相机镜头反映黄冈的自然风光、人文历史、群众生活、民俗风情、城乡发展面貌、生态环境建设和文明道德风尚等。
    2.作品必须是原创。
    3.以单幅或组照形式参赛,每位作者参赛作品数量不超过5幅/组;单幅摄影作品文件限定为2MB-5MB的JPG文件(长边像素在3000像素以上)。
    4.照片可稍作修饰处理,但不能过度处理(不接受合成照片、ps过度的照片等),否则视为无效。

    六、报送事宜

    1.请登录黄冈青年信息网或黄冈新视窗网下载《“中国梦•黄冈梦•青春梦” 微电影暨摄影创作大赛报名表》(见附件,复印有效),如实、完整填写表内各项内容。参赛者提交的所有信息必须真实合法,保证为本人原创作品,否则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并追回奖项奖金。

    2.请在大赛截止时间前(2013年9月25日)将参赛作品原始档案刻录为DVD数据光盘(照片为JPG格式,视频格式为MPEG、RMVB、MP4或WMV格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填写完成的文本打印文件),交至各县市区、高校团委或邮寄至大赛组委会(单位名称:共青团黄冈市委,地址:黄冈市黄州区七一路10号市委大楼四楼,邮政编码:438000,收件人:团市委宣传部)。请在信封和DVD数据光盘上标明作品名称、作者姓名。

    3.参赛者不需支付参赛费。所有参赛作品不予退还,请自留备份。

    4.大赛截止时间:2013年9月25日(以投寄邮戳为准)。

    七、奖项设置

    此次大赛微电影类、摄影类各设置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获奖选手将颁发证书及奖品。获奖作品将在黄冈电视台、黄冈新视窗网进行展播。

    八、组织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作为我市“我的中国梦”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全市各级团组织要高度重视大赛活动,加强统筹领导,发动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本次活动,及时组织好本地本单位参赛作品报送工作。各地各单位要履行起对参赛作品内容导向的审核职责,有条件的可对参赛者团体或个人给予必要的经费和条件支持。各高校团组织至少推荐20份作品,各县市区团委至少推荐10份作品。

    2.创新形式,有序开展。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我的中国梦”活动主题,将线上活动与线下实践教育相结合,将大赛活动与 “七一”、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的实践教育活动相结合,创新新媒体思想文化传播方式,丰富青少年思想文化建设内容,引导支持团员青年创作优秀作品,促进大赛有序开展。

    3.广泛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要加大大赛活动宣传力度,根据活动安排,在大赛作品征集、摄制、参赛、网上展示、展播等各个环节上做好宣传工作,为活动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联系人:团市委宣传部  席平
    联系电话:(0713)8668027
    传真:(0713)8668025

    大赛官方网站:
    黄冈新视窗网http://www.hgitv.com/
    共青团黄冈市委官方微博:
    (腾讯)“青春黄冈”http://t.qq.com/gqthgsw
    (新浪)“黄冈团委”http://e.weibo.com/u/1960564704

    附件:“中国梦 黄冈梦 青春梦” 微电影暨摄影创作大赛报名表

中共黄冈市委宣传部 
黄冈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共青团黄冈市委    

2013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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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713-8838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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