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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在黄州城区中小学开展文明校园歌曲征集及传唱活动的通知
2010-10-23 00:00:00 返回列表

黄州城区各中小学(含社会力量办学单位):

为落实我市创建省级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市文明办下发的<2010年度黄冈市区创建省级文明城市工作方案>》(黄四创指办发[2010]2号)及《市教育局创建2009-2010年度市级文明单位工作方案》的相关要求,市教育局决定在黄州城区中小学开展文明校园歌曲征集及传唱活动。此项活动将作为省教育厅布置的“大家唱、大家跳”活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适时覆盖全市中小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组织广大师生创作、收集能体现当代中小学生文明礼貌、健康向上精神风貌的 “童谣”、“儿歌”、“校园歌曲”,广泛传唱并参加市级评选和展示。

二、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通知下发之日至5月底)为学校实施阶段。各学校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门领导负责相关活动的组织开展,并积极利用校园网络、黑板报、宣传栏等媒体开展创建省级文明城、规范学生文明行为、传唱优秀文明校园歌曲的意义等方面的宣传,营造用文明歌声美化校园的良好氛围。合理利用音乐课和课外活动时间教唱健康向上的校园歌曲,“六、一”前夕,各学校要组织班与班、年级与年级间形式多样的校园歌曲合唱比赛。教师自己创作或指导学生创作文明校园歌曲,评出优秀作品在全校传唱。

第二阶段(6月上旬)集中评选检查阶段。各学校要将前阶段开展相关活动的音像、图片、文字资料进行整理汇总连同征集到的优秀校园歌曲于61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体卫艺科,市教育局将适时组织专家评选出黄州城区十大优秀原创校园歌曲,并采取现场检查和查阅相关材料相结合的方法评选出校园歌曲传唱组织奖若干名。

第三阶段(6月下旬)集中展示阶段。拟组织黄州城区中小学校进行校园歌曲现场展示活动。每个学校派出一个教学班(中学50人,小学40人)进行现场展示,评定出一、二、三等奖若干名。

三、活动要求

1、人人参与

各学校动员全体学生(小学1-2年级学生由教师或家长辅导写),人人动笔编写和创作“童谣”“儿歌”“校园歌曲”。围绕《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黄冈市民行为规范》及身边讲文明、讲礼貌的先进事迹等内容进行创作。作品要求内容健康、主题鲜明、曲调优美、朗朗上口,便于传唱和配合游戏。篇幅和句式不定。各校在校级评选的基础上将征集到的作品编辑成《***学校文明校园歌曲专集》推荐参加市级评选。同时,将本校开展活动的相关文字、图片、音像等资料进行收集整理,编辑归档。

2个个行动

按照中小学生学龄段,要求学生人人会唱几首文明校园歌曲,会背诵几首自己喜欢的文明童谣。并将歌曲、童谣的吟唱与跳皮筋、空竹、滚铁环等游戏活动有机结合,广泛传唱。各学校要组建文明督导队分年段进行督促或指导,并注意活动场所的安全检查,提醒同学们游戏活动注意安全。

3、大力宣传

各班要以文明童谣、校园歌曲创作为主题出2-3期班级黑板报,开一次主题班队会。根据活动的开展进程,各学校要适时出几期宣传专刊,校园网络要开辟相应板块进行校园歌曲和童谣的展播和交流。

各学校要以此次活动为契机,强化学生道德观念,规范学生的文明行为,引导学生“自觉自律”,在校园中掀起“唱文明歌,建和谐校园”的热潮。

 

 

 

二○一○年四月三十日

 

 

主题词:校园歌曲  征集  传唱  通知                    

  送:省教育厅、市政府、市文明办                    

黄冈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0430日印发

共印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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