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冈中学
通知公告
学校公告 您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校公告
公 告
2011-10-27 00:00:00 返回列表

  2011~2012年度,我校同时获得北京大学“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推荐资质和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推荐资质,推荐指标各1名。上述两种推荐政策均是北大、清华自主招生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被推荐的学生可以不参加北大、清华自主招生的理论考试,直接进入北大、清华自主招生面试,其优惠政策具体如下:

    北京大学:面试通过后将报教育部备案,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高考享受降至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面试未通过的学生,不享受降至本科一批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经进一步考核合格后可转为自主选拔录取候选人,享受降至本科一批北京大学录取分数线30分以内录取的优惠政策。

    清华大学:面试通过后将报教育部备案,并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无异议后,高考将享受降60分录取的优惠政策。此外,根据面试的成绩给予学生至多30分选专业的优惠政策(该政策只有当学生高考分数达到清华大学在该省录取分数线时有效)。

    为保证本年度推荐工作的顺利开展,学校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了具体推荐方案,现公布如下:

    一、报名
    1. 报名对象:品学兼优的应届高三理科学生;
    2. 报名条件:
      (1)志向远大,追求卓越;
      (2)具备发展潜能,有强烈的好奇心;
      (3)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
      (4)综合素质全面,学科特长突出;
      (5)高一和高二期中、期末考试,高三9月摸底考试共9次考试中有5次及5次以上进入年级前50名者。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被推荐:
      (1)不孝敬父母,不尊敬师长,不团结同学;
      (2)不关心他人,不热爱集体,从未参与社会公益活动;
      (3)有不良诚信记录;
      (4)考试作弊、受到处分或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3. 报名要求
      申报人统一用黄冈中学方格材料纸准备以下材料(需亲笔书写):
      (1) 申请书:申请所报学校(限报一所,申报后不得更改);
      (2) 自荐信(不得超过600字)。
      将上述两样材料准备好,经班主任签字后用信封密封,于10月30日下午4:00~5:00之间送到佑铭楼一楼教务处交苏老师签收。

    二、初选
    学校将从以下四个方面对报名学生进行综合考核,两校各初选5人进入校内面试(若报某校不足5人,则报该校学生全部进入校内面试):
    1. 高一和高二期中、期末考试,高三9月摸底考试成绩;
    2. 学科竞赛成绩;
    3. 担任学生干部经历及表现;
    4. 科任教师综合评价。
    学校对进入校内面试的学生名单公示一天。

    三、校内面试
    学校将组成专家考评小组,对初选并公示通过的学生进行面试,确定最终推荐名单。
    学校对最终被推荐的学生公示一周。

 湖北省黄冈中学
2011年10月27日

湖北省黄冈中学主办 黄冈中学电教处承办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路1号
电话:0713-8838888
鄂ICP备2022019592-1 鄂公网安备 42110202000017号
湖北省黄冈中学主办 黄冈中学电教处承办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黄州区南湖路1号
电话:0713-8838888
鄂ICP备2022019592-1 鄂公网安备 421102020000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