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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规矩 不成方圆
2013-12-02 00:00:00 返回列表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高二(17)班的刘思瀚,我今天演讲的题目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鲁迅先生说过“做一个大写的人”,“人,一撇一捺”,写起来容易做起来难。的确,我们可以拥有一个健全的体魄,却很难拥有完善的人格,即自由的意志和端正的行为。我们要经常思考,我在做什么,我做得怎么样,我要成为什么样的人,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答案,但每一个答案的背后都有一个共同基点,那就是以法纪法规为标杆对行为进行指导与调控。
    孔夫子云: “国无法不立”;亚里士多德也说过:“法律就是秩序,有良好的法律才有好的秩序。”法律是社会繁荣与昌盛的保障,人类的发展史又何尝不是一部法纪史?法律对个人而言是行为的约束;对国家而言是兴旺发达、长治久安的首要前提。法纪法规内容繁杂多样,如《宪法》、《刑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等。同学们,你们了解这些法律吗?对待法律法规,我们不能只忙于学习、生活而成为法盲。法律知识的缺失只会导致行动的盲目,为了避免成为法盲我们不仅要知法还要懂法。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句话充分说明了秩序、规则的重要性。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黄冈中学学生管理规定》,这些是我们的行为规范,也是黄高学子的一个行为尺度、一种行为规则。但是校园里却总有一些违反规则的现象:如有的同学在食堂打饭插队,有的同学在自习时进进出出,有的同学随意践踏草坪,而且早晨总有一些姗姗来迟者慢悠悠地走进教室;下楼时总有人推推搡搡,寝室午休时间总有人打闹喧哗,甚至还有个别同学故意损坏学校公共设备等等,这些不良的行为习惯会影响到整个学校的形象和正常的秩序。同学们,行为规范,往小的方面说,是一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往大的方面说,则是一所学校学生道德水平的集中体现。能在黄冈中学学习生活的同学都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但大家可曾想过,在我们一天天学习充实完善自己的同时,我们的纪律意识、道德修养是否也达到了与自己知识水平相符的境地?我们是否为和谐美好的校园作出了自己的努力?

    “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是一种约束,更是一种保障。他在约束我们的同时,为我们造就了一个难得的发展平台。同学们,要知道,“禁止践踏草坪”是为了美化校园环境,“不能擅自离校”是要保障我们的人身安全,“严格作息时间”是为了让我们拥有充沛的精力去学习知识。

    如果我们知道这些规章制度的良苦用心却明知故犯,那只能说明一点:我们缺乏自律。毕达哥拉斯曾感叹:“不能约束自己的人就不能成为自由人”。 我们的自律并不是让一大堆令人望而生畏,甚至是望而生厌的规章制度来层层束缚自己,而是用自律的行动去创造一种井然的秩序,来为我们的学习生活争取更大的自由。因此,我们要学会进行自我约束,自己要求自己,变被动为主动,不妨将约束我们的条条框框看作是完善自己人格,提高思想境界的保健品,去主动地吸纳它,应用它。

    培养一个良好的自律意识,将自律作为座右铭时刻警醒自己,对我们自身百利而无一害。而立足于长远发展的前提,着眼于不可预测的未来,他又在无形之中给我们铺设了一条通往成功的锦绣前程,我们没有理由不去遵循他,更没有任何借口去违背它。“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只有努力去做好应该做的事情,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尊重自己,尊重他人。懂得什么是正确的,什么是错误的。提高分辩是非,区分善恶的能力,才能有正确的道德选择和正确的道德行为能力,成为真正合格的中学生;才能将自律作为意识形态下的产物,自觉加以实践;才能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学习氛围,为构建和谐美好的黄高校园做出自己的努力!正所谓:行以规矩,志成方圆!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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