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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冈中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群团工作的意见
2020-10-03 00:00:00 返回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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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黄冈中学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

群团工作的意见

(2020818日印发)

第一章    

 

第一条  群团组织是"群众性团体组织"的简称,我校群团组织有校工会、校团委和妇委会。

第二条 学校党委对群团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 坚持党对群团工作的统一领导。群团组织必须坚持正确政治方向,自觉服从校党委的领导,贯彻校党委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校党委保持高度一致。

(二) 坚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群团组织要经常深入群众,倾听教职工的呼声、反映教职工意愿,深入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把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变成教职工的自觉行动,把党的关怀送到群众中去。

(三)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学校工作大局服务,始终是群团工作的价值所在。校党委要指导群团组织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团结动员教职工为完成学校二次创业贡献力量。群团组织要坚持在大局下思考、在大局下行动,明确职责定位、展现自身价值,更好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维护学校和谐稳定。

(四) 坚持服务群众的工作生命线。群团组织是党直接领导的群众自己的组织,为群众服务是群团组织的天职。校党委要推动群团组织贯彻党的群众路线,为群团组织服务群众创造条件。群团组织要增强群众观念,多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不断增强自身影响力和感召力。

(五)坚持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尊重群团组织性质和特点是做好群团工作的重要原则。校党委要支持群团组织发挥各自优势、体现群众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群团组织要大胆履责、积极作为,依法依章程开展活动、维护群众权益,最广泛吸引和团结群众。

第三条 为促进我校群团组织有序开展,提高我校群团组织活动水平,依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工会女职工工作条例》,落实我校党委提出的坚持把群团组织建设纳入基层党组织建设整体规划,以党建带工建,带团建、带妇建,特制订本方案。

 

第二章  学校团组织建设

 

第四条 工作目标。加强团员意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集体主义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和中华民族精神教育。强化学校基层团组织建设,不断增强团组织的影响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化团组织制度建设,把学校团组织建设成为运转有序、管理规范、充满活力的坚强集体;强化团组织思想建设,紧紧围绕立德树人要求,大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时代新人。

第五条  组织机构。学校共青团组织是共产主义青年团在学校建立的基层组织,是团结教育学校广大青年师生员工的核心力量,我校团组织机构由校团委、年级团总支、班级(教工)团支部三个部分构成。校团委在校党委的领导及上级团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和管理年级团总支、班级(教工)团支部,指导校学生会、年级学生分会、社团组织和各班班委会开展工作。

第六条  主要任务。学校共青团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针对青年学生的特点开展活动。学校共青团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下,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青年学生,引导他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中,锻炼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守纪律的共产主义事业的接班人。

第七条  团委会。学校团委设团委书记1人,团委副书记1人,团委委员5名,校团委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社团部、文艺部和青年志愿者协会等五个机构,每部(会)设部(会)长1名。

团委书记:负责校团委全面工作,主持日常工作,主持召开团委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指导支部工作。贯彻落实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指示。根据校党委和上级团委的工作计划,制订本校团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抓好团的自身建设、勇于创新、大胆实践,积极探索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新局面。

组织部:负责学校团总支、团支部的基层组织、团干部及广大团员情况的统计,负责团员发展、团证的颁发、注册、补办,负责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工作,负责组织团校培训工作,负责组织评优工作、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等,负责团组织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材料整理、推优推先,办好团校和党校工作。
   
宣传部:
紧紧围绕学校党委、团委的中心工作,积极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决议,加强对学校团员青年的政治宣传和思想教育,多方面、多渠道、经常性的了解团员青年的思想状况和要求,正确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向校党委、校团委反映,充分利用广播站、宣传栏、校园网、校内展板等宣传工具,对校党委和校团委的各项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宣传。

社团部:负责学生社团成立的审批、登记和评优表彰工作,负责引导社团发展,协调、指导和管理社团活动,对各社团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提供最大帮助,负责加强社团之间的交流与沟通,促进社团之间的团结与合作,负责学校模拟联合国、《雪堂》等校级社团的管理和领导。

文艺部:组织文艺活动,活跃学校氛围,丰富同学课余生活、树立学校良好形象,创新文艺活动的开展方式、提高文艺活动的质量。

青年志愿者协会负责组织青年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校园建设、社区服务、社会援助、环境保护等提供志愿服务,开展与其他志愿者组织的交流合作,并尽可能整合资源,强强联合,与校园学生组织以及社会单位合作,扩大平台,为更多需要帮助的地区和群众提供援助,招募志愿者,建立一支由协会直接管理的多元化的志愿者队伍。

第八条  年级团总支。由校团委和年级共同负责组建,所设机构应与校团委机构一致,设书记1人,副书记1人,下设组织部、宣传部、社团部、文艺部和青年志愿者协会,每部(会)设部(会)长1名,年级团总支在校团委和年级党支部的指导下工作。

团总支书记:负责本年级团总支全面工作,主持召开团总支会议,协调各部门工作,指导班级支部工作。负责落实年级党支部和校团委布置的各项工作。根据年级党支部和校团委的工作计划,制订年级团总支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抓好年级支部建设,创新开展支部工作。

组织部:落实校团委组织部布置的组织工作,负责年级团总支、团支部的基层组织工作、团干部及年级团员情况的统计,配合校团委组织部完成团员发展、团证的颁发、注册、补办,负责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工作。了解团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宣传部:落实校团委、年级党总支布置的宣传工作,负责本年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调查、掌握、分析研究团员与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状况,提出进行思想教育的措施和意见并及时校团委、年级党总支反映,负责分发学校读报、简报及相关宣传资料到班级,积极开展各类读书活动与征文比赛。

社团部:负责完成校社团部布置的社团工作,配合年级管理社团活动。负责加强社团之间的交流与沟通,调动各社团的积极性,促进社团之间的团结与合作,提高社团活动质量。

文艺部:开展校团委及年级布置的文艺工作、积极组织学生参加校园文化艺术节、庆元旦迎新年等活动,创新形式丰富同学课余生活。

青年志愿者协会:在校青年志愿者协会指导下负责组织年级学生开展各项志愿服务活动,为校园建设、社区服务、社会援助、环境保护等提供志愿服务,协助年级完成志愿工作的登记与上传。

第九条  班级团支部。班级团支部由班级负责组建,设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艺委员,班级团支部在年级团总支和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工作。

团支部书记:负责本班团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落实上级团组织布置的各项工作,制订本班团支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了解本班团员的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抓好班级团支部的建设,积极培养入团积极分子。

组织委员:落实上级组织部门布置的各项组织工作,配合班主任完成本班团小组的建设,负责本班团证的颁发、注册、补办,负责本班团的组织关系转接和团籍管理、团费收缴工作,了解团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做好教育、培养、考察、发展新团员的工作。

宣传委员:落实上级宣传部门布置的各项宣传工作,负责班级团员青年的思想教育工作,调查、掌握、分析研究本班团员与青年的思想动态和状况,提出进行思想教育的措施和意见并及时对年级团总支、班主任反映,搜集整理班级团员的优秀事迹并予以表扬,组织好读报、简报、青春大礼堂的学习。

文艺委员:负责开展班级文娱活动,组织同学积极参加和排演文艺节目,安排好重大节目的庆祝、联欢活动。

第十条  教工团支部。由校团委负责组建,设书记1人,下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文体委员。

团支部书记:负责教工团支部的全面工作,负责落实学校党委和校团委的工作布置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每学期的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抓好团的组织建设工作,配合学校党政部门做好对全校团员青年教师的思想教育工作,抓好理论学习。组织学校团员青年教师开展具有教育性、针对性、创造性和时代性的文明健康活动。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和正当利益,积极向学校反映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及时为青年教师排忧解难。

组织委员:落实校党委和校团委布置的各项组织工作,了解和掌握本支部组织状况,检查和督促团员过好组织生活,负责转接团组织关系,具体办理新入职团员组织关系和超龄团员退团工作。

宣传委员:落实校党委、校团委布置的宣传工作,了解团员思想状况,组织团员学习党和国家的重要政策、文件。

文体委员:发动和组织团员开展积极健康、丰富多彩的业余文体活动,充分调动团员积极性,及时向校团委反映团员愿望和诉求,起到团员与学校之间的桥梁作用。

第十一条  学生会。学生会是学校党委领导、团委指导下的主要学生组织,以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为宗旨,发挥服务学生的功能,是学校联系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校学生会设主席一名,副主席两名。校学生会下设学习部、监察部、寝管部、劳动卫生部、体育部。每部部长一名。

校学生会主席:主持校学生会全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布置的相关工作,负责制订校学生会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落实。及时协调学生会各部门工作和指导年级学生分会工作。

学习部:紧紧围绕学风建设这个中心,结合学科特点,积极开展有益学生成才的活动,努力创造条件,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综合素质,配合各教研组开展各种竞赛活动。配合学校和年级开展学习交流活动,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并及时向学校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监察部:配合政教处抓好学生仪容风纪检查督导工作,配合学生会主席检查学生干部的工作,负责早(跑)操、课间操以及各种出勤活动的检查。

寝管部:了解住读生在寝室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向宿管员、勤管处反映,积极创建健康、积极的寝室文化,督促、鼓励各寝室参与“五星寝室”评比,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内务、卫生、安全方面的检查,配合勤管处以寝室为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评比并公布评比结果。

劳动卫生部:以爱护校园环境为工作中心,在学校整体安排下布置好各年级的劳动任务和清洁区的打扫工作,组织学生上好劳动课,定期开展对清洁区、教学楼(含走廊)、教室卫生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给校学生会和年级,在校团委和政教处的领导下积极开展文明个人和文明班级的评选活动。

体育部:配合年级和体育教研组不断提升学生早(跑操)、课间操、眼保操完成质量,积极参与到学校田径运动会和球类运动会组织工作中,督促学生在课余投身到体育锻炼中。

第十二条  年级学生分会。由政教处、校团委和年级共同负责组建,所设机构应与校学生会机构一致。年级学生分会主席由校学生会副主席担任,年级学生分会下设学习部、监察部、寝管部、劳动卫生部、体育部,每部部长一名。

年级学生分会主席:主持年级学生分会全面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年级和校学生会布置的相关工作,负责制订年级学生分会工作计划并检查督促落实。及时协调学生分会各部门工作和指导班委会工作。

学习部:落实年级和校学习部布置的各项工作,配合年级开展学习交流活动,考试总结及教学情况调查,了解学生学习情况及需求并及时反映教学中存在的问题。

监察部:落实年级和校监察部布置的各项工作,配合年级抓好学生仪容风纪检查督导工作,配合学生分会主席检查学生干部的工作,负责早(跑)操、课间操以及各种出勤活动的检查。

寝管部:了解住读生在寝室生活中存在的困难与问题,及时向宿管员、年级反映,积极创建健康、积极的寝室文化,督促、鼓励各寝室参与“五星寝室”评比,定期对学生宿舍进行内务、卫生、安全方面的检查,配合勤管处以年级寝室为单位进行量化考核评比并公布评比结果。

劳动卫生部:落实年级和校卫生部布置的各项工作,负责组织好本年级学生上好劳动课程,负责定期开展对本年级清洁区、教学楼(含走廊)、教室卫生的检查并将检查结果报给年级和年级学生分会,积极组织本年级学生开展文明个人和文明班级的评选活动。

体育部:配合年级不断提升学生早(跑操)、课间操、眼保操完成质量,积极参与到年级组织的体育活动中,督促学生在课余投身到体育锻炼中。

第十三条 班委会。班委会是班级(学生)委员会的简称。是协助班主任开展班级工作的得力助手,在学生中起到带头模范和管理的作用。班委会设班长,下设学习委员、纪律委员、寝管委员、劳动卫生委员、体育委员、电教委员、各科科代表。

(一)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 

1)协助班主任开展各项班级集体活动,搞好各项班级工作。 

2)在班主任指导下,开学初提出班级工作计划,学期结束做好工作总结。

3)定期召开班委会议,讨论落实班级活动,指导、督促班委开展工作。

4)筹备、组织并主持班会及重大班级活动。

(二)学习委员:负责班级学习方面的工作。

1)召开科代表会议,了解各学科学习情况,及时向任课教师反映,同时将教师有关要求带给同学,师生共同提高教学质量。

2)注意发现同学中确有实效的学习方法,帮助同学进行总结,组织交流,不断提高全班同学的学习积极性。

3)主动关心学习有困难的同学,开展互帮互学活动。

4)带动同学上课时的积极性,为形成良好的班级学风做出努力。 

(三)纪律委员:负责班级纪律方面的工作。 

1)加强自身纪律,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关心班级,爱护同学,团结同学。 

3)协助老师和班长,培养本班良好的班风,管理好课间纪律。

4)记录同学早晚自习、上课的出缺席情况。 

5)对违纪同学,有权而且应当批评、教育。 

(四)劳动卫生委员:负责班级劳动和清洁工作 。

1)督促同学保持教室及走廊整洁,不断养成整洁卫生的良好习惯。

2)安排、督促、检查(每次检查必须做到及时询问和登记)每天的值日生和每周一次的班级大扫除,对不负责的同学进行批评教育。

3)组织本班学生上好劳动课程,负责劳动所需工具的借还与分发工作。

4)安排布置好本班清洁区的打扫工作。

5)负责保管教室的清洁工具,并固定放置适当地方,节约用电,及时关闭教室电灯、电风扇、空调。

(五)体育委员:负责班级体育活动。

1)督促同学按时参加早(跑)操、课间操、眼保操。

2)带领同学上好体育课,积极参加体锻达标活动,不断提高班级体育水平。

3)开展小型体育活动,组织班际体育比赛,丰富学生课余生活。

4) 负责校运会、球类运动会的组织发动工作。

(六)电教委员:负责本班电教设备的管理。

1)熟悉电脑、电子白板等仪器的操作。

2)老师或班级活动使用电子设备时,协助其使室内相关仪器进行良好运作。

3)当上述相关仪器出现问题,进行及时且有效的解决,还可寻找相关负责老师咨询解决。

4)使用完后,保证上述相关仪器的关闭。

5)平时对上述相关仪器进行必须的维护。

(七)寝管委员:负责本班寝室管理。

1)负责本班寝室纪律与卫生的管理。

2)负责本班“五星寝室”的创建工作。

3)对于寝室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汇报给班主任和宿管员。

4)做好周六晚不在寝室就寝同学的登记与管理工作。

(八)科代表:负责协助各科目老师及学习委员的工作。

1)负责各科作业本的收集、发放,并及时将情况向学习委员和教师汇报。

2)对于没有及时交的作业一定要负责催交。 

3)在上该科的课前及时联系老师,帮助老师拿好教学用品。并检查同学课前准备。

4)辅导该科差生,对不能按时完成作业者要及时上报任课教师,制止作业抄袭现象。 

5)如该门课需去其他地方上,负责整队并将班级安静带至指定教室。 

第十四条  团委会、学生会干部选拔和竞聘

(一)团委干部选拔。团干部选拔要按照“讲政治,有能力,甘奉献”的要求,坚持党团组织考察和团员推荐相结合的办法,将政治素质高、群众基础好、责任感强、愿意为团员和支部服务的优秀团员选拔到团的支部班子中来,尤其要选配好各级团组织书记。

学校团委书记由学校党委征求上级团组织意见后,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有关要求进行选拔提名。团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由学校团代会选举产生,报学校党委批准和上级团委备案。

年级团总支书记和委员由年级团代会选举产生,报年级党支部批准和学校团委备案。

教工团支部书记和委员由教工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报校党委批准和学校团委备案。

班级团支部书记和委员由班级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报年级党支部和年级团总支批准。

各部部(会)长的选聘流程为:学生本人申请,班级推荐,竞选演讲和答辩,校团委(年级)考察研究,报校团委批准。

第十五条 “三会两制一课”(支部大会、支部委员会、团小组会、团员教育评议制度、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度和团课)。团支部“三会两制一课”是团的组织生活基本制度,是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团员自我教育的具体形式,是加强团的思想建设的重要途径,也是团支部组织生活的基本内容。

(一)支部大会是指由团的支部委员会召集的支部全体团员参加的会议。支部大会又称支部团员大会, 是团支部的最高领导机构, 在团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 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大会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团的政策文件、重要会议精神, 传达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计划和措施;听取和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议和监督;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和出席上级团代会的代表,增补和罢免支部委员; 讨论接收新团员;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研究决定对团员的奖励,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讨论通过对团员的处分;决定除名要求退团和自行脱团的团员;开好团支部组织 生活会;研究决定本支部其他重要事项。

(二)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是支部在大会闭会期间的领导机构,在支部工作中发挥核心作用,负责支部的日常工作,向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和支部大会报告工作,接受审查和监督。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和重要会议精神,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贯彻落实支部大会的决议和工作安排研究制定团支部工作计划,起草工作报告;研究确定提交支部大会审议的议题;研究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和团员发展对象;研究讨论支部团员教育评议意见,决定对团员奖励,研究提出团员处分意见;讨论检查支部自身建设工作,研究制定支部相关制度;研究解决支部、团员的问题和困难;开好团支部委员会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支部委员会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三)团小组是团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团的一级组织,在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本小组团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团小组会由团小组长负责召集,可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团小组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团员学习党的理论,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组织团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重要会议精神;贯彻落实上级团组织、支部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工作部署;酝酿支部大会有关选举候选人;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对支部接收新团员、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奖励和处分团员提出意见;听取和反映团员青年的意见和要求;开好团小组组织生活会;研究其他需要团小组会议讨论决定和贯彻执行的事项。

(四)团员教育评议制。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严格团的纪律、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达到激励团员、整顿队伍、纯洁组织的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五)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制。团员年度团籍注册是对团员团籍的连续认定,是团组织掌握和了解团员履行义务、参加活动情况的重要途径,是团员管理的关键环节。年度团籍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团支部一般应在每年1月份,为团员办理年度团籍注册手续。学校团组织一般应在秋季开学后的一个月内完成团员注册工作。超过规定注册时间一年未注册的团员证,即为失效。教职工团员年满28周岁,没有担任团内职务,应当办理离团手续。团员加入共产党以后仍保留团籍,年满28周岁,没有在团内担任职务,不再保留团籍。办理超龄离团手续,须在团员证上“离团手续”栏内注明该同志的离团时间,并加盖团组织公章,转由其本人保存,作为永久性纪念。

(六)“一课”。团课是团组织对团员进行系统教育,提高团员思想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的重要途径,是教育引导团员在本职岗位和社会生活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重要载体,是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重要工作。

第十六条 实施学生干部提升工程。通过读书会、主题团课、团支部的交流会、优秀团干部事迹报告会、专题培训、素质拓展、主题团日活动创意设计大赛等各种形式,提升团干部的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十七条 积极开展党团活动。通过各类主题党团活动,加强对团员的意识形态教育,使学生深刻认识中国青年在民族解放、国家发展过程中的历史任务,不断树立责任担当和使命意识。

(一)以清明烈士扫墓、“元旦”“五四”青年节、“七一”建党节、“十一”国庆节等纪念日为契机,组织活动,大力宣传,对广大团员青年进行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增强团员青年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二)通过开展校园文化科技艺术节、各类运动会、时政话题研讨等活动,在坚持关注团员全面发展的前提下,关注团员个性发展,突出素质拓展。

(三)结合青年成长成才的需要,组织团员青年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团员青年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四)开展党团知识专题讲座。通过学习党团的基本知识、党团的发展历史和党团的重要文件精神,坚定学生的理想信念和爱党爱国情怀,为大学培养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

1.办好团校。高一下学期5月份,举办团的知识专题讲座和部分学生入团仪式,鼓励学生向团组织靠拢,加强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和思想引领。

2.上好党课。高二下学期6月份,举办党的知识专题讲座;高三下学期4月份,推荐和发展一批入党积极分子,壮大入党积极分子队伍,鼓励学生向党组织靠拢。让政治上的进步,思想觉悟的提高成为学生更高层次的追求。

第十八条 广播台。校园广播是学生校园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宣传工作的重要窗口,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阵地,校园广播台的建立,旨在创建精彩有意义的广播节目,成为学生获取新闻、时政等信息的渠道,全面丰富学生们的校园文化生活。

1.节目安排:常规播音工作由上午课间操播音+下午放学晚饭时间段播音组成,共开设《时文快评》《美文欣赏》等六个栏目,新闻时政热点与歌曲欣赏是每天必播内容。

2.成员安排:播音员老师1名,负责上午课间操广播,以及整个广播台的正常运营、设备管理:学生台长1名,总管所有事务,定期组织播音员开会并记录,及时总结广播台的经验,搜集各方面的意见;栏目负责人6名:每人固定负责每周一栏目或者每周二栏目,做好该栏目每周的正常播出工作。

3.稿件要求:要求内容健康积极向上,符合校园文化气息,语句通顺流畅,语句优美,内容连贯充实,选材新颖,由栏目当值编辑员编写。

第十九条 宣传栏与黑板报。由学校团委统一规划安排协调,各部门按分配进行使用、管理和维护,并注重实效性,及时更新所辖宣传栏、黑板报。宣传内容要坚持积极文明、美观大方、管理有序的原则,坚持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紧紧围绕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做到导向正确,生动活泼,丰富多彩,贴近师生,达到优化育人环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的目标。

第二十条 社团管理。校团委管理的社团有雪堂文学社、心理学会、模拟联合国。

(一)雪堂文学社:培养学生作为文学编辑的基本素养与基本能力;让学生爱上阅读与写作,学会并习惯用文字表达情感;提升学生语言表达能力,培养学生较为扎实的文学基本功;提升学生人际交往的能力、敏感的观察能力与文学形象的创造力。成员优秀文学作品将刊登在《雪堂》上。

(二)心理学会:学会开展内容包括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树立心理健康意识,了解心理调节方法,认识心理异常现象,掌握心理保健常识和技能。其重点是自我概念、学会学习、人际交往、情绪智力、团队意识、规则意识以及积极心理学等。目的是帮助学生认识自己,激发学生学习内动力,促进学生身心和谐可持续发展。

(三)模拟联合国:通过对联合国大会和其他多边机构的仿真学术模拟,同学们在活动中扮演不同国家或政治实体的外交官员,遵循既定的议事规则围绕国内国际热点问题召开会议。“外交官”通过前期调研、公众演讲、磋商谈判、撰写文件等方式寻求解决问题的方法,并最终通过投票表决来推进实际问题的解决,提高学生“国际理解、社会责任、问题解决”等方面的核心素养。着重培养学生的问题解决能力、公共演讲能力、沟通谈判能力、文件写作能力以及英语运用能力、促进学生的跨学科学习,开拓国际视野,增强社会责任感。其队员选拔采用学生自愿报名原则,指导教师在学生报名基础上挑选具备一定演讲辩论才能、对国内国际大事有自己独到见解的同学进入模联社团。外出学习与比赛采取自愿报名原则,兼顾参会名额、课堂表现、学术水平测试,优先考虑勇于参与课堂、积极展示自我、学术能力强的同学。外出参加活动与比赛要求事前有审批,外出有预案,指导老师带队,全程陪同学生。

第二十一条 艺术活动。校团委负责的校园艺术活动主要是校园文化艺术节。校园文化艺术节分为校园金话筒比赛、校园歌手大赛、文艺节目汇演、艺术作品展览四个部分。每年3-5月为文化艺术节活动时间。

(一)校园金话筒主持人大赛:在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各班推荐两人参加比赛,每年3月份举行比赛,比赛分为初赛与复赛。初赛取前20名参加决赛。决赛前十名获得校园十佳主持人称号。

(二)校园歌手大赛:在学生自愿报名参加的基础上,各班推荐不少于1人参加比赛,每年3月份举行比赛,比赛分为初赛与复赛。初赛取前20名参加决赛。决赛前十名获得校园十佳歌手称号。

(三)文艺节目汇演:文艺节目汇演时间定在球类运动会举办的第一天晚上,提前一周进行彩排。学校乐团和相关选修课班级为节目的主要来源。节目主要包括歌舞、戏曲、曲艺、声乐、器乐、健美操、舞台剧等。

(四)艺术作品展览:艺术作品主要来源于相关选修课班级,作品类型包括书法、篆刻、绘画、剪纸、陶艺、3D模型、摄影、工艺制作等。

第二十二条 青年志愿者工作。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树立人人享有志愿服务、人人参与志愿服务的理念;成立黄冈中学志愿服务队,入驻“志愿汇”平台,积极开展校内志愿服务、社区志愿服务、公益志愿服务和帮贫助困志愿服务,做好学生志愿服务认定记录,建立学生志愿服务记录档案,加强学生志愿服务先进典型宣传。

第二十三条 做好年度评优评选工作。每年“五四”青年节前夕做好各类评优评选工作。

 (一)根据上级要求做好国家、省市“两红两优”(“五四”红旗团委,“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的推荐参评工作。

(二)开展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的评选活动。评选比例为:“五四红旗团支部”为年级班级总数的40%,优秀共青团干为班级(年级)团干部总数的40%,优秀团员为班级团员总数的25%

第二十四条 做好团员档案管理工作,做好智慧团建录入工作,新生及毕业班团员组织关系的转接工作管理、使用好《团员证》,按照团市委统一部署做好团费收缴工作,做好团员发展工作,巩固壮大团员队伍。

 

第三章  学校工会工作

 

第二十五条 工作目标。校工会在市总工会、市教育工会和学校党委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坚持工建服务于党建的原则,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的凝聚力,把竭诚为教职工服务作为工会工作的出发点,把教职工是否满意作为衡量工会工作的标准,构建文明和谐校园,努力把工会建成群众满意的组织。

第二十六条 组织机构。校工会委员会11人,主席,副主席各1人;委员9人,全校设立5个工会组(高一、高二、高三、公共课学部和实验室、综合),其中公共课学部和实验室工会组设公共课学部和实验室2个工会小组,综合工会组设财务、总务、行政3个工会小组。

第二十七条 主要任务。工会是党领导下的教职工群众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工会工作始终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积极配合学校党委和行政,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和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性的自我教育活动,把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摆在重要位置。

(一)组织工会会员政治学习。

(二)推进学校民主管理,畅通教职工民主参与渠道,保障教职工民主政治权利。

(三)做好慰问工作,按政策及时发放会员福利。

(四)组织开展教职工文体活动。

(五)实施送温暖工程,构建关爱职工桥梁,用心关注教职工中的困难群体。

(六)做好离退休教工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服务体系。

第二十八条  组织学习,加强工会自身组织建设,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组织工会委员认真学习新《工会法》、《教育法》、《劳动合同法》、《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2号)等法律法规,使工会委员强化全面履行工会“建设、参与、维护和教育”的基本职能,努力增强“三性”即:政治性、群众性和先进性,成为知法、懂法、守法的模范,找准工作的切入点,用“服务”意识对待工作,落实各工会委员的具体工作,指导工会组长创新开展工作,提高工会工作的整体水平;通过工会组组织工会会员学习党的方针政策,使全体教职工更加牢固地树立了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

第二十九条  做好教代会工作,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组织召开每年一次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发挥广大教职工主人翁精神,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鼓励教职工为学校发展献计献策。教代会主动参与学校各项改革方案的制定,及时反馈教职工的合理要求,识大体、顾大局,求同存异。

依法推进校务公开,理顺党、政、工在校务公开工作中的关系,规范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

做好教职工代表大会的换届选举工作。选举每一届教职工代表大会会员代表、工会委员、工会副主席和主席。及时向市教育工会和市总工会作书面报告和备案,下达黄冈中学工会法人资格证书,办理新一届工会法人代表相关手续。

第三十条 了解民情民意,切实维护教职工合法权利,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一方面要主动收集广大教职工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合理要求和建议;另一方面也要及时把学校的工作精神、要求传达给教职工。校工会负责会员的来访工作。要做到反映问题有登记,解决问题有回复,签转有关部门有记录。接待来访要热情周到,遵守信访接待相关规定。

第三十一条 做好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决算工作。

(一)依据《湖北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学校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全国总工会和湖北省总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2.经费独立原则。学校工会应依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3.预算管理原则。学校工会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校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预算调整)需经校党委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4.民主管理原则。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上级审计监督。

(二)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工会经费合理、合法、规范使用,学校对生活福利待遇经费全额拨足,保障工会各项活动开展。

(三)工会经费收入。工会会员按政策缴纳工会费,财政和学校拨付。

(四)工会经费支出。工会经费支出是指工会组织开展职工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所发生的支出和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支出。包括:1.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所需的教材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2.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工会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文体比赛活动,确需为参赛者(含领队)购买服装的,每人不超过500元。文体比赛活动中确需开支伙食补助费的,不得超过当地差旅费中的伙食补助标准。工会可用会员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体育比赛等,也可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每人每年不超过200元;3.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4.职工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工会逢年过节和会员生日、婚丧嫁娶、退休离岗的慰问支出等。工会逢年过节(春节、端午节和中秋节)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每人每年不超过1700元,工会可根据需要采取发放提货券等便捷灵活的方式,但不得发放现金和购物卡;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不超过300元的提货券;工会会员结婚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生育可以给予不超过500元的慰问品;工会会员退休离岗,可以发放不超过1000元的纪念品;工会会员生病住院,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去世,可以给予不超过3000元的慰问金,工会会员的直系亲属(限会员配偶、父母、子女)去世,可以给予不超过1000元的慰问金。

(五)预算和决算工作。工会财务委员在每年1月底前应根据国家和全国总工会的有关政策规定以及上级工会的要求,制定年度工会工作计划,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工会经费年度预算,经党委会研究后报上级工会审批;每年12底前完成工会经费年度决算工作后报上级工会备案。要加强会计核算管理,开展文体活动,要有经费预算、活动通知、实施方案以及参加人员名单等,文体比赛要有比赛秩序册、比赛结果或获奖通报文件;发放奖金、奖品、纪念品、劳务费及补贴等,要有签领单;购物发票要写明单位名称、具体品名、数量、单价或附购物清单。

第三十二条  做好慰问工作,按政策及时发放会员福利。认真落实《湖北省总工会文件》鄂工发[2018]6号和[2019]1号文件精神,按标准做好春节、端午节、中秋节三大传统节日的会员福利发放;及时到医院看望慰问生病住院会员;及时为每位会员发放蛋糕券,送去生日的祝福;对结婚和生育小孩送去贺礼;坚持做好“六一”儿童节慰问活动;教职工遇丧事,工会人员陪同学校领导及时前往吊唁与慰问;做好电影票、电影院、黄冈旅游年卡、黄梅戏票自选和发放工作。

第三十三条  实施送温暖工程,构建关爱职工桥梁。学校工会要及时了解困难职工生活情况,关心教职工的冷暖和疾苦。切实履行好工会是困难教职工的第一知情人、第一报告人、第一帮扶人的职责。校工会注重实效,多办实事,做教职工的有心人、知心人、贴心人,把集体的爱心和温暖真正送到广大教职工的身边。切实将“五必访”工作落到实处,对全校教职工做到“五必访”即:有病住院必访;困难户必访;家庭纠纷必访;邻里不和必访;离休老同志必访。做好帮困补助工作。对本人重病及家庭有特殊困难的会员,学校工会除组织领导不定期上门探望慰问外,春节前适当给予生活困难补助。

第三十四条  组织全校教职工健康体检。全校工会会员每两年进行一次健康体检。11月初发放体检表,11-12月完成体检。

第三十五条  坚持办好教职工文娱体育活动,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积极参加市直教育系统、市总工会组织的教职工赛事,由教工会总协调,组织全校教职工积极参与,体育教研组负责具体实施,选好参赛队员,做好训练、教练、裁判等工作。组织校内教职工球类比赛,每学期组织一项教职工球类赛事,按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的顺序轮换,科学设计赛程,规范组织,确保安全。组织秋季教职工趣味运动会,组织教职工报名参加秋季田径运动会,提前一周设计好比赛项目,比赛当天准备好比赛设备,维持好现场秩序。

第三十六条  管好工会会员专用活动场所。

(一)为丰富教职工业余生活,提升身体素质,学校建设了健身活动中心。工会负责选聘管理员进行管理,周一至周五下午5:00-8:00开放。科学健身,文明健身,防止健身运动意外伤害,保障器材完好率,提高器材的使用率。

(二)办好退休教职工活动室(老校区),学校每年进行必要的经费投入,配备、修缮活动场所设施,加强管理,开展丰富多彩、健康有序的活动,使活动室成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的幸福家园。

第三十七条  做好评优和推优工作。每年七月组织工会组评选工会积极分子。推荐优秀教职工参与上级工会组织的比赛和荣誉评比,主要包括省市劳动模范、省市“五一劳动奖章”、省市总工会“中国梦•劳动美”职工比赛、市妇联“巾帼文明岗”、省市中小学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等。

第三十八条  做好离退休教工服务和管理工作,完善服务体系。认真实施《黄冈中学离退休教工服务和管理办法》。11月中旬举办两年一度的年满70周岁的退休教职工集体生日祝寿会。坚持做好每年为年满80岁的离退教职工办理高龄补贴。重阳节前慰问离退休教工、春节前由学校、工会主要领导走访慰问离休老干部和退休校级领导。定期召开座谈会,及时收集离退休教工合理诉求并予以答复和解决。教职工退休迎送。退离休教工在退休时,举行欢送会,会上由学校欢送,工会迎接入会,按政策办理退休手续。根据省总工会要求,建立离退休干部教师的电子档案库。

第三十九条  做好离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党建工作。坚持每季度组织一次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可采取多种形式,并注重实效。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定期上党课。定期对离退休干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按上级要求,组建5个党小组,加强离退休教职工的党小组建设。做好党费收缴和管理制度。离退休干部党员要按照规定自觉缴纳党费。

 

第四章 学校妇委会工作

 

第四十条 工作目标。妇委会将在学校的领导下,结合学校党政工作,努力进取,开拓创新,以“建校园文明岗位,树巾帼形象”为创建载体,在女教职工中大力弘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四自”精神和“自强不息,奋力争先”的职业精神,努力营造“学、赶、超、比、拼”的浓厚氛围,不断激励广大女教职工立足本职岗位创造一流业绩,积极投身于树师表形象、创文明校风,充分展示我校女教职工应有的巾帼风采,兑现女教职工“巾帼不让须眉”的诺言,从而扎实推动学校文明创建工作。

第四十一条 组织机构。妇委会设主任1人,由校工会女工委员兼任。妇委会主任应热心妇女工作,切实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

第四十二条 主要任务。真正把妇女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信赖、热爱的温暖之家。以“党政所急,妇女所需,组织所能”为工作原则,以“树巾帼形象,建和谐教育”为工作主题,以提高女职工素质为根本,以维护女教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为重点,以构建和谐校园为目标,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法,增强妇女工作实效性,团结带领全校女教工为实现教育目标,充分发挥妇女半边天的作用,为促进学校教育事业发展作出新贡献。

(一)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

(二)维护女性合法权益。

(三)组织女教工文体活动。

第四十三条  加强自身组织建设,进一步增强妇女组织的凝聚力和感召力。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形成重知识、重学习、重创新、重发展的良好风气。强化服务意识,了解女教职工的需求,坚持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坚持服务大局、服务女教职工的工作宗旨,加强调查研究。充分发挥妇女的作用,深入教研组和备课组,积极做好本单位女教工思想工作,关心女教工疾苦,多做化解矛盾、凝聚人心的工作。摆正位置、理顺关系,发挥好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把妇女工作放到学校党政的工作大局中去把握。对女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女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业务技能和健康素质。

第四十四条  深入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提高女教工素质。关心、指导和培养女青年教师,做好老教师与青年教师之间的传、帮、带活动,让女教工为学校二次创业建功立业。

第四十五条  积极维护女性合法权益,关心女教工的身心健康。

(一)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组织女职工学习女职工保护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代表和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调解,及时反映侵害女职工权益问题,督促和参与侵权案件的调查处理。做好对困难女职工的帮扶救助工作。

(二)关心女教工身心健康,从多种渠道关心了解女教工疾苦,了解女教工思想情况,关心她们的婚姻、家庭生活,及时解决其存在的问题。积极为女教职工开展妇女病防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醒她们定期做检查。开展优生优育知识及健康知识宣传。10月组织已婚女教职工专项妇检。3月份举办“美丽女生月”,与生涯规划中心联合开展组织女教职工仪表形象讲座、女学生青春期健康讲座。

第四十六条  积极开展有利于女教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一)积极组织开展适合女性参与的文体活动,展示女性风采。丰富女教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增进身心健康。配合校工会、共青团做好各种节日的庆祝活动。

(二)开展好“三八”妇女节的庆祝活动,激发妇女的创新精神,树立新风尚,争做新女性。可与我校体育组共同举办庆“三八”妇女节联谊会、趣味运动会,庆“三八”女教职工文体比赛。比赛时间安排在38日上午,鼓励全体女教职工参加,提前准备好比赛用品和奖品。

第四十七条 积极开展未成年人的教育及服务工作。6月份联合我校语文教研组组织开展“六一”亲子阅读月,组织我校教职工子女参观校园、图书馆、选课走班特色教室,开展教职工子女“爸爸/妈妈的一天”主题征文、演讲、分享会等活动。

 第四十八条 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向有关部门推荐优秀女性人才。

(一)4-5月份推选我校女教师参加省级、市级“最美家庭”、“三八红旗手”、“巾帼文明岗”等评选表彰。

(二)10月份根据市妇联与市纪委关于家风建设要求,组织开展“家风家教家训”专题教育,推荐家庭建设良好、具有代表性的女教职工参加微视频比赛等活动。

 

第五章  做好档案归档工作。

 

 第四十九条  依据《黄冈中学关于加强档案管理工作的意见》归档范围,按时认真做好群团组织档案材料的移交和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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